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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污染检测标准是评估和控制光污染对人类健康、生态环境及天文观测等负面影响的重要依据,涵盖了国际、国家、行业、地方等多个层面。以下从标准体系、核心指标、典型标准三个维度进行解析:
一、标准体系:多层级协同规范
1. 国际标准
1)CIE(国际照明委员会)标准
• CIE 150:2017:将户外环境划分为4-5个区域,提出垂直照度、光强、上射光通比等限值,适用于道路、建筑立面等场景。
• CIE 117-1995/CIE 140-2000:定义眩光测量方法,包括UGR(统一眩光评级)、GR(一般眩光评级)等指标。
2)IES(北美照明学会)标准
• MLO 2011/TM15-07:采用BUG评级(背光Backlight、上光Uplight、眩光Glare),对不同区域限制不同参数(如LZ0自然保护区要求向上光输出比UR≤0%)。
• 波特尔暗空分类:将夜空质量分为1-9级,1级为理想暗空(适合专业天文观测),9级为严重光污染区。
2. 欧洲标准
• EN 62471/IEC 62471:评估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,覆盖200-3000nm波长范围,检测紫外线、可见光和红外线危害(如视网膜蓝光危害、热辐射风险)。
3. 美国标准
• 联邦法规:如47 CFR第15部分(射频设备)、10 CFR第305部分(节能标识)、16 CFR第1120部分(装饰性照明安全)。
• 州级法规:加利福尼亚州等通过RoHS立法限制有害物质。
• 行业自愿标准:如UL 588(装饰灯安全)、UL 507(光生物安全)。
4. 中国标准
1)国家标准:
• GB/T 38439-2019:明确夜空光污染测量方法(如灯具配光曲线、光通量)。
• GB/T 20145:等效采用IEC 62471,规范光生物安全。
•2)行业标准:
• JGJ/T 163-2008:定义光污染为“过量光辐射对人、生态和天文观测的负面影响",并分类限值。
• CJJ/T 307-2019:要求城市照明规划保持自然要素边界完整性,I类区(暗夜保护区)严格限制人工照明。
• 地方标准:
• DB61/T 1033-2016(陕西):划分EI级天然暗环境区域(如自然保护区)。
• 深圳《夜间光环境区域限值》(2023):最先出来的地方标准,将光环境分为四类(Ⅰ类为天文观测区,Ⅳ类为商业区)。
• 暗夜保护标准:
• 《暗夜保护质量标准》(编制中):提出五级/十二类暗夜等级,如一级暗夜区夜天光天顶亮度需低于特定阈值。
5. 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
• 建筑室外光污染:如常州DB3204/T 1056-2023,规范居住建筑窗照度、广告屏亮度等限值。
• 特殊场所:如WH 0201-1994(歌舞厅光污染限定)。
二、核心检测指标:多维量化评估
1. 眩光控制
• UGR/GR:评估室内外眩光强度,UGR≤19为舒适范围。
• TI(眩光指数):用于道路照明,TI≤15%为优。
2. 光辐射限制
• 上射光通比(ULOR):限制向上光输出(如CIE要求LZ0区ULOR≤0%),避免天空光污染。
• 垂直照度(Ev):居住区窗外垂直照度限值通常为5-10 lx。
3. 光生物安全
• 蓝光危害(IEC 62471):评估视网膜暴露风险,分RG1(低风险)-RG3(高风险)。
• 紫外线危害:检测200-400nm波段光化学紫外辐射。
4. 暗夜保护
• SQM值(天空亮度):单位mag/arcsec²,数值越高表示天空越暗(如21.5+为优秀暗空)。
• 夜天光综合亮度:暗夜保护区需低于特定阈值(如一级区≤0.25 mcd/m²)。
三、典型应用场景与标准匹配